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,各部门、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2023年4月5日(星期三)放假1天,具体教学工作安排以教务处、研究生院通知为准。
请各二级学院,各部门、单位做好清明节期间师生外出安全提示、教育工作,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倡导绿色文明祭扫方式。
校长办公室
2023年3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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