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,各部门、单位:
根据盐城市《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全市教育系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盐防控学〔2022〕13号)精神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现将2022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2022年4月5日(星期二)放假1天,周末(4月2日—3日)正常休息,4月4日(星期一)正常上课上班。具体教学工作安排以教务处、研究生院通知为准。
请各二级学院,各部门、单位从严从紧抓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,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。广大师生员工要严格落实学校防控工作要求,“非必要不离盐”“非必要不接触市外来盐人员”,推行绿色文明祭扫方式。
校长办公室
2022年3月30日